从5月1日起,为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浙江省台州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防雷安全专项检查。
据悉,当前台州市已进入雷电灾害多发季节。4月24日台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防雷工作要求,由气象部门牵头,安监、公安(消防)、建设、教育、卫生、旅游、交通等部门协同开展此次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储存场所,医院、学校、车站、机场、大型宾馆(酒店)、大型市场、大型商场、会展中心等各类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建筑物、设施),金融、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电子设备较密集场所以及医化生产企业。检查内容为防雷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防雷安全工作档案建立情况、新(改、扩)建项目防雷装置依法通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情况、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定期维护和检测情况以及防雷装置限期整改落实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历时三个月,按5月、6月、7月分为三个阶段:先由各地、各部门部署所属防雷重点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再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组织防雷安全检查,台州市政府适时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最后由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
为做好此次防雷专项检查工作,劳动节前夕,台州市气象局向各县(市、区)气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充分准备、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切实将该防雷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