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进一步预防和降低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法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防雷减灾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对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防雷工作重要性,健全机构、增加投入,确保防雷减灾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增强雷电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做好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要求气象部门建立健全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业务,提高处置水平,并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大屏幕等手段及时发布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为群众增强防雷意识、安全避险提供帮助。
《通知》提出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各项落实措施。要求各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规范实施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按照雷电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切实从源头把好防雷安全关;新建(构)筑物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将防雷装置设计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设计单位在进行防雷设计时要将避雷装置安装设计作为防雷安全装置列入设计方案中,由气象部门审核验收;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防雷检测机构要认真开展建(构)筑物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并努力提高检测覆盖面,未经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防雷装置安装不规范的,须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通知》强调,防雷减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其中气象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中防雷工程的质量管理,严格规范防雷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保证防雷减灾工作有序进行;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求会同气象部门,加大对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力度;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管理目标,会同气象部门组织做好防雷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督促整改等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把防雷安全列为安全生产检查内容,要将防雷减灾知识作为气象科普宣传重点,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