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横沥镇第二小学20名老师去年7月组团去张家界旅游,该校老师叶某遭雷击,全身多处伤残,将旅行社告上法庭,索赔56万元。东莞第一法院昨日判定旅行社担责两成,赔偿6万元。宣判后,双方均表示不上诉。
主审法官表示,旅行社在此次张家界景区游玩上,未完全尽到旅游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合同义务履行瑕疵,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事发地袁家界是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中的旅游景区,叶某受伤地点在游览景点的正常通行线路上,而非旅游危险区。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系叶某遭雷击,该不可抗力的天气原因是旅行社无法预知、无法避免,属于意外事件,具有一定突发性,旅行社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非叶某遭雷击的直接原因。
法院综合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叶某遭遇事故的原因、叶某遭受的损失因素等,酌情判定旅行社承担叶某的损失20%的责任,叶某自身承担80%的责任。最终,判决旅行社赔偿叶某60137.69元。宣判后,双方都表示不上诉。叶某称其还在学校工作,之前教高年级数学,现在改教低年级的美术。
小学老师参加学校组织旅游遭雷击致残 获赔6万
发布时间:2019/5/6 15:34:0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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